市建委关于全面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水平和施工图审查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实行数字化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以下简称数字化审图)软件,经过实验、实测、部分项目试行等阶段的测试及修改,现已具备正式运行条件。自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当积极做好数字化审图软、硬件搭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满足数字化审图工作各项要求。
2.建设单位应当做好电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送审及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组织配合相关单位完成数字化审图流程。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要求做好电子图纸的传输、修改等工作。具有勘察文件审查、房屋建筑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审查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建设单位送审的电子文件进行审查。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业务仍在“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进行。
三、组织协调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管理处负责本市数字化审图工作的组织协调。天津市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负责数字化审图工作的具体安排和业务指导,保障数字化审图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张亚诺;联系电话:2366188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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