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关于春节期间“煤改气”项目周边禁放烟花爆竹确保燃气设施安全的通知
来源:
天津建设网
时间:
2018-02-07 11:08:00
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关于春节期间“煤改气”项目周边禁放烟花爆竹确保燃气设施安全的通知
滨海新区、西青区、津南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为确保“煤改气”设施安全运行,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起火、爆炸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温暖过冬,度过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
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春节期间保障燃气设施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立即部署镇街乡、村和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属地职责
各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单位要落实好属地责任,按照市政府关于“煤改气”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煤改气”设施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同时,监督辖区内燃气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燃气安全供应、服务和应急工作落实到位。
各镇街乡要制定春节期间巡视计划,组织各级安全员不间断地进行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企业整改,防止燃气事故发生,特别是在燃放高峰日或时段,增加巡查频次,对在燃气设施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要进行劝阻制止,劝阻无效的,要立即通知公安部门。
三、保障安全运行,落实主体责任
燃气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配合镇街乡、村做好燃气设施周边居民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在燃气设施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强化春节期间备勤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值班值守人员和热线服务人员24小时在岗;加强巡检人员力量,增加重点设施和重点区域的巡检频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消除;应急抢修维修队伍随时待命,抢险机具、物资及备品备件完好充足,及时处置燃气突发事件。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