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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围标串标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 2018-04-28 09:18:00

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围标串标专项

治理工作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功能区建设局、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行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开展全市围标串标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8年以来在市、区建委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2016年以来受理投诉举报过程中,有围标串标案件线索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围标串通行为;

   (二)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行为;

   (三)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

   (四)评标专家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围标串标行为;

   (五)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三、检查方式

   (一)市、区建委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类招标项目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二)各区建委对辖区内工程招标情况进行梳理,形成自查报告,于2018525日前,上报市建委招标处。

   (三)市、区建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于20186月至7月,9月至10月,集中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检查。

   (四)对中标项目采取后评估方式进行筛查,随机抽取项目,由专家委员会对招标项目进行全过程评估,梳理围标串标线索。

   四、检查组构成

   组长:周国庆

   副组长:赵斌、陈维西、陈滨、王渝

   第一检查组成员:张春娜、武俊林、李江、孙刚

   第二检查组成员:田梦飞、仇宇昊、蔡宝强、张磊

   市建委招投标处负责专项检查组日常工作。联系人:岳蕾;联系电话:28468022;传真:28468659

   各区建委成立检查组,分管主任任组长,并设立专职联络员。55日前,请各区建委将检查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市建委专项检查组。

   五、举报方式和途径

   市建委向社会公布受理围标串标举报邮箱和电话。

   举报邮箱:tjjszbz1@126.com;举报电话:23661595;联系人:武俊林。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检查作为今年落实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坚决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二是科学计划。市、区专项检查组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科学制定检查计划,细化检查内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精细组织。市建委专项检查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会,各区建委要在每月25日前向市建委书面报告当月检查情况。各区检查要及时发现线索和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市建委专项检查组。

   四是严守纪律。市、区建委专项检查组成员不得泄露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内容,不得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开展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五是严厉问责。对围标串标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评标专家操纵评标委员会围标串标行为,要依法查处,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20184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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