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2021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
(第一阶段)结果的通报
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的通知》(津住建质安函〔2021〕70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检查服务的通知》(津住建质安函〔2021〕67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行业协会组织完成了本年度第一阶段比对试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第一阶段比对试验项目为防水卷材力学性能和混凝土外加剂氯离子含量。全市有66家检测机构参加了防水卷材力学性能比对试验,31家检测机构参加了混凝土外加剂氯离子检测比对试验。
参加比对试验的检测机构均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比对试验,并提交了比对试验结果报告和试验过程影像资料。
二、比对试验结果
根据各检测机构试验数据统计分析,以及提交的试验资料及试验过程影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其中,试验数据统计分析采用稳健技术进行统计分析,即采用稳健统计的中位值作为指定值,标准化四分位数间距为变动性度量值(目标标准偏差)计算各参比检测机构的Z比分数;检测机构提交的相关试验原始记录、人员和设备信息、视频资料等采用专家组评审方式进行符合性评价。
经综合评定,参加防水卷材力学性能比对试验的66家检测机构综合评定结果均为“满意”;参加混凝土外加剂氯离子比对试验的31家检测机构,28家综合评定结果为“满意”,3家综合评定结果为“基本满意”。具体比对试验结果见附件。
三、发现的问题
本次比对试验表明,个别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对作业指导书理解不深入,试验操作不够熟练,导致了个别参数检测结果可疑。
四、结果处理及有关要求
比对试验结果为“基本满意”的检测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于5月1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市住建委建设质量安全处。
各检测机构应持续规范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检测工作水平。
特此通报。
附件:1.防水卷材力学性能比对实验综合评价结果
2.混凝土掺加剂氯离子比对实验综合评价结果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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