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结合我市继续教育培训需求,我委拟定了《2021年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现予以发布。请各培训单位按照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继续教育开展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于在继续教育中弄虚作假的培训单位将不再容许其开展“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
2021年7月5日
(联系人:张栋 联系电话:2846816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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