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领域协同发展,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我市2019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2019〕6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会同我委共同组织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经京津两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299-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京津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在天津实施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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