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天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执行。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天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发挥好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大经济领域和民生热点公开力度
(一)做好涉及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坚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海绵城市建设等领域有关政策公开。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二)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重点关注涉及到施工工地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进行发布,并做好社会回应,防止引发疑虑和解读不到位问题,加强协调,确保疫情防控政策有效传导。
二、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效
(三)深化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成果运用。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加强工作统筹,更好发挥政策公开的积极作用,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各项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
(四)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开展解读。
三、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五)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六)精准确定公开方式,规范答复公开申请。根据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和质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等问题。对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
(七)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确保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四、强化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八)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疑难问题。在重大政策发布时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主动解释疑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政策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增强工作前瞻性,更好回应社会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九)改进作风提升公开效能。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指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着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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