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盛兴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宁河区住建委在核查中发现,你单位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于2023年2月6日向你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
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单位持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可提出申诉。如需申诉,应委派本单位员工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宁河区光明路72号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6室
联系电话: 022-69118598
2023年6月7日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