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取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含滨海新区及各功能区)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除外)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二、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检查内容
对照《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重点检查检测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场所环境、样品管理、检测过程管理、检测报告、合同管理、检测档案、检测行为、信息化管理及落实上报制度等情况。
四、时间及方式
2023年10月至11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住建执法总队,聘请检测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取检测机构进行检查。
五、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检测机构限期整改;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不按标准进行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检查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检测工作质量。
(二)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工作计划完成检查任务并报送检查情况总结。
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2692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