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委在2023年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中发现,天津中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已向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天津市蓟县宏拓建筑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可提出申诉。如需申诉,应委派本单位员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五号路7号海河大厦313室
联系电话:022-24148038
附件: 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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