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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履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住建委/工程安全和应急管理处 时间: 2024-08-30 18:00:00

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屋市政工程各类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同步到岗履职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上下班时间,与施工作业人员同步上下班,不早于施工作业人员下班时间离岗。将“有施工作业必有人员现场管理”作为一条不可撼动的铁律落实到位。

二、严格进出场管理

加强施工现场人员进出场管理,禁止施工作业人员擅自提前上班、延后加班,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各方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后,组织开展工地班前安全晨会或作业前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市区两级住建执法部门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立即通过实名制平台,对所辖项目作业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出勤时间和出勤记录进行一次全数排查,并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发现施工作业时没有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到岗履职等问题从严进行查处。

四、做好督导检查

在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现场检查过程中,我们都发现上述问题,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请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通过实名制平台,对各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排查工作不落实、走过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进行督促整改。

2024年9月28日前请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将各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形成工作报告,发送至邮箱:szjwjszlaqc@tj.gov.cn。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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