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压实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人员配置
各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录入我市实名制管理平台,对人员出勤和履职情况加强管理。
二、督促履职尽责
各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要督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每日巡查检查制度,并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将每日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施工安全日志,检查记录视频资料和施工安全日志要留档备查。
三、严格推动落实
各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可使用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购买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我委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情况、施工安全日志记录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重点审查内容。
四、强化监督检查
市、区两级住建监督执法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配备使用情况和施工安全日志记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加大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及出勤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人员履职尽责。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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