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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重点研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住建委/科技教育处 时间: 2025-05-22 15:20:0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集中力量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发项目方向

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前沿方向和重点工作任务,2025年度重点研发项目立项需求15项,主要包括绿色低碳、四好建设、智能建造、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和新材料应用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诚信状态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具备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2.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项目所需的研究经费以申报单位自筹为主,对按时高质量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其他要求

1.网上填写申报书。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方向相关要求组织申报,通过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地址:https://szzj.zfcxjs.tj.gov.cn:30479)“我要办事--房屋日常管理服务--建筑节能与科技--建筑科技”栏目注册登录,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00至2025年5月30日18:00。

2.形式审查。项目受理审查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00至2025年6月6日18:00。逾期未修改提交或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3.报送申报资料。审查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资料,采用A4纸软皮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6月13日前报送至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348号铭隆大厦2号楼1109号)。

4.联系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顾叶飞 63081241

            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庞燕梅 24314301

附件:2025年度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方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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