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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建设网 发布时间:2011-03-28 14:53

签发人:郑玉昕
关于开展201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的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经我委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开展201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其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的新技术,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2.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取得建设规划、环保、节能、消防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以及项目业主、生产运行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书面评价意见。

      3.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要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

      4.申报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

      5.申报项目必须是2010年3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经一年以上生产运营(使用)的项目。

      6.本次“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分为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个奖项,其中:

      综合工程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及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我市标准设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出版,并由我市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专项工程奖项包括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智能化、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

      7.中外合作完成并由本市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且坐落于国内的项目,以及本市勘察设计单位承接的境外项目可以申报。

      8.已申报过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不在2011年申报范围内。

      二、评选等级、标准及奖励

      1.201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一等奖、二等奖授奖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15人,三等奖授奖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8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和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一等奖、二等奖授奖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10人,三等奖授奖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8人;专项工程授奖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8人。各奖项等级标准如下:

      一等奖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达到国际同业同期的先进水平;

      二等奖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达到国内同类项目的领先水平;

      三等奖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达到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2.对获得201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由市建设交通委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状、奖牌,并向勘察设计人员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图纸、图片、光盘(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图纸、图片),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表、填表说明及申报细则可登陆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tjkcsj.com)查看并下载。各专业项目申报表均按标准规格复制后用A4纸填写,图纸和图片均为A3图幅。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不再退回。

      2.每个项目交一张多媒体介绍光盘,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介绍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特点、创新点、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能达到的水平。

      3.申报材料应附建设单位对工程评价材料以及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4.在申报表封面“申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事项

      1.“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是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唯一的优秀奖项,代表了我市最高的勘察设计水平。为贯彻我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获得“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记入诚信档案,鼓励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创优活动。对连续三年无创优业绩的甲级单位将限制其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标。

      2.凡在2010年三、四季度从事勘察设计活动中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款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申报201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

      3.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消申报参评资格。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奖状、奖牌和证书。结果公布之前,不得以获“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荣誉进行宣传。

      5.请各单位于2011年3月31日下午17:00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天津市勘察设计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二层大厅18号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6.本次评选工作由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组织,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茹   白凤娇

      联系电话:23673280-7706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设计  评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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