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2019年7月
8月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结论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办法》(津建设〔2017〕497号)文件要求,我委对中铁(天津)隧道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开展了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组织专家组对动态核查材料进行了审查,对违规企业进行了依法处理并将不良信息计入信用档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现将专家组核查结论发布如下:
一、中铁(天津)隧道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二、天津华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三、天津市津海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四、天津市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五、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六、天津天怡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七、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八、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九、天津市花苗木工程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十、天津德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大型业绩不足2项,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十一、天津天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未提供技术负责人且缺少1名给水排水专业技术人员,动态核查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道路设计任务。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十二、光缘(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非注册人员袁华毕业专业为计算机信息管理,不予认定为建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十三、天津南华建筑设计院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技术负责人无本科学历、未提供主持完成的个人业绩;缺少1名给水排水专业技术人员,动态核查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建筑设计任务。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十四、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
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正办理注销。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缺少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动态核查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建筑设计任务。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十五、天津市丽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全部技术人员未能提供毕业证原件核验,刘联超过60周岁,多个技术人员毕业专业与申报专业不符,动态核查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装饰设计任务。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十六、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技术负责人刘爱民个人业绩超5年,且刘爱民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在2013年以后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个人业绩不予认定,动态核查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岩土工程勘察任务。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十七、天津市云圣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不满足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缺少1人,岩土测试检测专业缺少1人,戴学文专业技术岗位前后不一致,仪器设备不足,动态核查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岩土工程勘察任务。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不满足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缺少1人,动态核查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岩土工程设计任务。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十八、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建筑设计所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未提供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材料,动态核查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建筑设计任务。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十九、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人员不足、未提供完整的动态核查申报材料,动态核查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设计任务。若逾期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二十、天津市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未报送动态核查材料,全行业通报批评。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设计任务。若整改期满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资质许可。
2019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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