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和市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调整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人员排查和管理
各建筑工地要及时掌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等官方公布的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和市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我市区域排查管控范围,对照管控区域类型、重点疫情地区、管理方式,对外地来返津人员进行排查管控。对有7日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对有7日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纳入我市排查范围内来返津人员需持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工地,抵津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落实“双报备”制度,如实报备。
对其他地区来返津人员,在进入工地前要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阴性后方可进入工地,并做好相对集中管理。鼓励各建筑工地按照属地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全员抗原或核酸检测。
本辖区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要按照街镇要求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在全市全员核酸检测结束后48小时内,各建筑工地要对全体员工和临时出入人员查验大筛核酸检测结果,发现未参加的要及时补测,做到不漏一人。
二、做好进入工地人员亮码扫码工作
各项目单位要持续做好建筑工地“双码”查验工作。设置专人值守,进入工程项目工地的外来及临时人员,要测量体温,扫场所码、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发现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主动向属地街道社区报告,接受专业指导意见,纳入我市疫情防控重点机构人员监管范畴。要持续推动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员工及其家属的疫苗加强针序贯、同源接种。一旦所在街镇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控制进入工地人员数量,要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储备防疫物资,把常态化防控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要做好建筑工地封闭式集中管理,要持续做好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宿舍、卫生间、淋浴间等工地封闭范围内的消杀工作。要按照重点场所机构人员监测要求,加强日常扫码测温、人员排查、清洁消毒、健康监测、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提升员工自我健康防护技能,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注重咳嗽礼仪等健康行为。督促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可疑症状,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岗。一旦所在街镇发生本土疫情,要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食堂等密闭空间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
四、做好监督检查
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及执法机构要持续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将调整后的疫情防控要求传达至各建筑工地,不得随意加码,严格落实四方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违法违规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