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 | 事业单位 | 测绘费、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测绘技术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审批办市网信办关于印发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7〕6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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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天津市经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 企业 | 测绘费、技术服务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测绘技术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3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天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市级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使用权转让资金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级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使用权转让 | 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3% | 原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发〔2019〕4号) 津国土房管函字〔2018〕3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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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天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市级公用公房使用权转让资金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级公用公房承租人转让房屋使用权 | 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3%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发〔2019〕4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公用公房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的通知》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明确公用公房征收补偿和转让补偿资金相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管函字〔2018〕3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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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天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非住宅房屋使用权转让资金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国有自管产非住宅房屋使用权转让 | 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3% | 原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发〔2019〕4号) 津国土房管函〔2009〕3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