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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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发布时间:2024-01-29 10: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天津市住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努力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更好发挥我委门户网站“天津住建网”政务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微博、公众号)等载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完善办理流程,推动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及时性。全年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37件(含2022年结转51件),已办理1605件,结转下年132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43件,结果维持37件,撤销2件,尚未审结4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34件,结果维持27件,尚未审结7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三审”制度,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密风险。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稳运行。五是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3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7

9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4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60.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49

32


5



168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3





5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23

13


1



7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43件,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43






14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9

17


1



4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1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4



1



45

2.重复申请

2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8






3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6

1





27

3.其他

182

1





183

(七)总计

1569

32


4



16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8

3


1



13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7

0

2

4

43

10

0

0

2

12

17

0

0

5

2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扎实开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有待加强;二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效需要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和及时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的规定,加强与网信办工作的配合,利用好第三方监测结果,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各部门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专业度,提升整体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缩短办理时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有效件数为32件,总金额为82400元,本年度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4060元。

其他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为“其他”办理结果,属申请人撤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度尚未审结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2023年已经全部审结,未发生结果纠正的情况。2023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其他结果”的,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