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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22 0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住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天津住建网”政务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微博、公众号载体作用,通过多渠道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知等各类政务信息,让群众便捷、准确的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流转、审核等工作流程,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提升信息公开答复质量。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54件,2023年结转132件;全年办理1503件,结转202518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三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泄密风险。

(四)平台建设方面。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完善政务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发布内容,提供信息检索、查阅等功能,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便民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监督保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指导立完善会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不断优化考核内容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承办单位,予以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1

12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9

8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6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01.9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09

42


2



15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8

3


1



13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2

17





56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43件,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3






2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88

19


3



7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2






32

2.重复申请

5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9

1





8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12

3.其他

63

5





68

(七)总计

1458

42


3



15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9

3


1



18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6

0

12

8

86

32

0

0

3

35

10

0

0

8

1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扎实开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还需加;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要提高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指导,提高各部门答复的准确性和专业度,提高办理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实际收取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总金额为3700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