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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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27 1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天津市住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作用,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天津住房城乡建设网”、政务新媒体(微博、公众号等)载体作用,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发布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招考录用等各类信息。本年度编制并发布包括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的市住建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本年度通过委门户网站“天津住房城乡建设网”发布各类信息2275条,政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714条,政务微信发布各类信息7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36件,2024年结转183件;全年办理1875件,结转2025344件。全年接收申请数量同比增长30%,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主要申请内容涉及前期物业服务备案、物业招投标管理、商品房销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通过依法依规答复,切实解决公民法人等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诉求,有效保障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规范公文制发程序,从源头明确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四)平台建设方面。强化政府网站公开主平台作用,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管理,抓好公众号、微博等载体建设,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宣传广度和力度,切实做好住建领域信息传播。加强网站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指导培训,建立完善会商机制。本年度邀请市级部门专家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条目解读与相关法律实务”为题,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8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0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85.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00

34

    0

1

1

0

20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9

3

    0

1

0

0

18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10

17

    0

1

1

0

8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7

0

0

0

0

0

7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44

8

0

0

0

0

6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8

1

0

0

0

0

49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0

3

0

1

0

0

12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8

0

0

0

0

0

18

3.其他

167

4

0

0

0

0

171

(七)总计

1839

33

0

2

1

0

18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40

4

0

0

0

0

34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0

0

15

4

49

8

0

2

1

11

13

0

3

4

2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目前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快速增长、申请内容复杂,结合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发展趋势,对工作的专业度和实效性以及依法依规履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强化机制引领建设,增强全局优化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指导,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履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16件,金额144500元,实际收取金额为0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