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logo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为什么要对老式室内供暖系统进行单户循环改造?
来源: 天津建设网/供热办 时间: 2015-06-09 10:14:00

 

答:《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新建住宅的供热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现行住宅规范温度要求,并按照分户计量进行建设。既有住宅不符合国家现行住宅设计规范温度要求的,应当逐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并按照计划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供热单位和用热户应当予以配合。

我市现有的一些老式采暖系统,从技术上不具备这种能力,而且在近年来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例如:供热单位对系统进行调试时,需要进入顶层和底层住户家中,遇有无人居住和不配合的情况时,其他住户也要受影响;个别住户对室内系统进行了私改,破坏了系统循环,被发现后拒绝恢复原状,造成其他住户温度不能达标;一户居民家中发生跑水情况,因赔偿问题一时难以达成协议,整个系统长期不能恢复供热。凡此种种,影响住户少的是一串,多的达几个楼门,影响时间短则三五天,长的甚至一个月。而改造为单户分环系统后,这些弊端全都可以消除,一户有问题受影响的只是自己,其他住户照常供热,也便于供热单位管理。

当然,在系统改造时必然会对住户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我们也要求供热单位在系统改造时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住户对此给予理解和支持。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返回首页|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徽标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2692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徽标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26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