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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签订供用热合同?
来源: 天津建设网/供热办 时间: 2015-07-08 10:08:00

主要是为了明确供、用热双方享有的权力和应承担的义务。如果未签订合同,用热方享有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供热方也可以不承担供热义务。签订供热合同后,当用热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应有的赔偿。有的用户认为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就无需交纳热费了,但实际上供热单位为用户提供了供热服务,用热户同样也要履行交费义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天津市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订立供用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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