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老旧小区改造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包括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实施机制、相关政策、组织保障等五部分内容。我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包括老旧房屋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明确了各类更新改造的工作目标、改造内容、实施机制及支持政策。
(三)主要特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二是突出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体现了鲜明的实践特色。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试点成果和本市有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三是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是一个求真务实、针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