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2023年十个方面重点工作部署,按照住建部“进一步优化相关审批、加快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等通知要求和全市住建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快审批、优服务,更好服务项目落地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文件出台主要目的是什么?
研究起草《若干措施》,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一是聚焦重点、深挖改革潜力。围绕优化审批、服务项目建设,《若干措施》重点聚焦我委负责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环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既是对前几轮改革措施的巩固深化,也是针对建设项目实际需求,更加“精准化”“精细化”“实用性”的支持政策。其中,推行“以函代证”、轨道交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分阶段审批等措施,已经在具体项目上进行了探索尝试,此次总结固化为改革支持政策;简化联合验收项目竣备手续、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等措施,为对标6个创新试点城市,复制推广的重点改革举措。
二是分类施策、精准优化举措。着眼提速审批、促开工促建设,《若干措施》在优化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审批方面,围绕重点建设项目、轨道交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线性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工业类项目等5类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措施。努力贴紧项目需求,做到分类施策、解决实际问题。
三、《若干措施》主要改革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提出了3个方面10项改革措施。
(一)在优化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审批方面。重点围绕5类建设项目,提出5项支持措施。一是进一步畅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政府投资类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推行“以函代证”,建设单位取得施工登记意见函即可开工建设;二是细化审批单元,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分阶段、分部位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审批;三是简化优化市政道路等线性工程审批,可以按标段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四是房屋建筑工程可按照单体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审批,条件成熟一个开工一个;五是推行工业类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加快工业类项目建设。
(二)在提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方面。提出2项措施:一是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二是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优化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实行一并进件、有序衔接,实施联合验收的,建设单位无需再单独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在持续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方面。提出3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和便利度;二是抓实重点项目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依托联审系统,落实全流程在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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