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质管[2004]400号 郭俊杰 签发
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监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建质[2000]3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部验收”监督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部验收”内容划 分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实体质量的监督,实施“三部验收”备案管理,以下所列各部位未经验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1、道路工程:
第一部:路基;
第二部:基层;
第三部:竣工。
2、排水工程:
第一部:沟槽基底和基础;
第二部:安管及检查井;
第三部:面层及竣工。
3、桥梁工程:
第一部:桩和承台;
第二部:下部结构和上部结构;
第三部:竣工。
4、地道桥工程:
第一部:基坑底和滑板;
第二部:主体混凝土结构(箱体顶进就位后);
第三部:竣工。
5、泵站、污水处理厂工程:泵站、污水处理厂工程是群体工程,设及专业较多,这里指混凝土构筑物工程,对于建筑工程等应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部:基坑底及桩;
第二部:主体混凝土结构;
第三部:竣工。
6、地铁车站和明开区间工程:
第一部:基坑底、地基加固及桩;
第二部:主体混凝土结构;
第三部:竣工。
7、地铁盾构工程:
第一部:管片;
第二部:遂道洞体;
第三部:竣工。
8、地铁暗挖工程:
第一部:超前支护;
第二部:主体混凝土结构;
第三部:竣工。
9、地铁高架桥工程:
第一部:桩和承台;
第二部:下部结构和上部结构;
第三部:竣工。
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管。采用未经过审查的施工图擅自进行施工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加强监督巡查,采用科学的检测手段,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把桥梁、涵洞施工的摸板工程、砼供应、现场浇筑质量关,提高地铁车站、涵洞、桥梁施工质量。质量监督机构要对验收认真进行监督,确保结构安全。
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治理井盖与路面接顺 、桥头跳车、砼外观色泽不匀三项质量通病。提高使用功能质量,观感质量要有新突破,争创全国一流水平。
五、各参建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部验收”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应及时到监督机构备案。
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监督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