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科教[2004]599号 滕绍华 签发
关于颁布《天津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天津市生态环境,提高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和质量,统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和质量标准。由天津市园林局组织,在总结工程实际经验基础上,修编完成《天津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B29—67—2004)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04年8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原《天津市城镇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TBJ11-95从即日起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园林局科技处。
本标准由天津市园林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特此通知
二○○四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绿化 技术 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九日 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