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委关于颁布《天津市泡沫塑料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政策,规范泡沫塑料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4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 [2014]439号)的文件要求,编制了《天津市泡沫塑料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泡沫塑料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T29-227-2014)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原关于发布《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的通知(建科[2012]355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模塑石墨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的通知(津建科[2012]872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发布《硬泡聚氨酯复合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的通知(津建科[2013]838号)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