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委关于颁布《建筑基坑降水工程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建筑基坑降水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天津市津勘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2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 [2012]865号)的文件要求,编制了《建筑基坑降水工程技术规程》。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建筑基坑降水工程技术规程》(DB/T29-229-2014)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5年3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津勘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津勘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