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委关于颁布《天津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规范工程检测试验活动,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行业协会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 [2013]521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程》。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程》(DB29-230-2015)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其中,第3.0.10、6.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行业协会。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及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