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对我市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
密闭装置更新改装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渣土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发生撒漏扬尘,污染道路和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本市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装置更新改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闭装置更新改装范围
1.渣土运输车辆应是运输企业自有车辆或者签订一年以上挂靠协议的车辆。
2.已经统一加装GPS定位终端的渣土运输车辆。
3.在天津市建筑渣土车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车辆(新购置车辆除外)。
二、密闭装置更新改装专用补贴事宜
为了加快车辆密闭装置更新工作进程,调动运输企业的积极性,此次车辆密闭装置更新改装采取部分费用补贴的办法,补贴费用从渣土车辆密闭装置维修资金列支。具体补贴标准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签订改装合同的本市牌照车辆给予6000元/辆补贴,外埠牌照车辆给予3000元/辆补贴。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签订改装合同的本市牌照车辆给予5000元/辆补贴,外埠牌照车辆给予2500元/辆补贴。
第三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签订改装合同的本市牌照车辆给予4000元/辆补贴,外埠牌照车辆给予2000元/辆补贴。
发放补贴时间以签订改装合同时间为准,个人车辆与改装厂家签订改装合同的不予补贴。自2015年8月1日起,不再对密闭装置更新改装费用给予补贴。
三、密闭装置更新改装时间
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装置更新改装工作于2015年5月13日起进行预约登记并安排更新改装时间,至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现有车辆的更新改装。
四、密闭装置改装厂家要求
改装厂家必须是公开招标中标的改装厂家。
改装厂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维修、维护服务。
五、组织实施及执法检查
本市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装置更新改装工作,由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自2015年8月1日起,未进行密闭装置更新改装的车辆不得承揽渣土装运业务。对雇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渣土运输的施工单位记入企业信誉不良档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此文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对我市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式加盖改装工作的通知》(建施〔2010〕242)号同时废止。
2015年5月7日
(联系人:董振玲;联系电话:23682294)
(联系人:赵奇峰;联系电话:1862202246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