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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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建委市地震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的通知(已废止)
索   引  号 :
00012517X/2016-003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建设[2016]256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勘查设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市建委市地震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的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以下简称《区划图》)已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将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我市贯彻实施好新版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6月1日起,我市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防震减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均要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执行。

二、第五代《区划图》提供了全国现有建制乡(镇)所在地的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反应谱特征周期值。我市部分见附件。

三、2016年6月30日后,报送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均应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2016版)。

四、按照《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至少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规定,《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实施后,我市采取的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位于7度(0.15g)分区的,按8度采取抗震措施,地震作用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0.20g取值。

(二)位于8度(0.20g)分区的,按9度采取抗震措施,计算结构多遇地震下弹性位移时地震作用仍按8度(0.20g)取值。多遇地震下承载力设计及设防地震、罕遇地震下相关验算时,地震作用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0.30g取值,周期折减系数可取1.0。

(三)提高设防的建设工程范围为:教育建筑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医疗建筑中,门(急)诊、医技、住院用房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养老院及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

五、以上所列类型项目宜优先采用减、隔震技术。

六、各建设单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考虑提高抗震设防要求带来的造价影响因素;项目立项、计划、初设审批等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实施审批。

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建设项目的立项,均应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原建设〔2011〕1469号文件同时废止。

市建委市地震局

2016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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