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委关于发布《天津市城镇再生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要求,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修订完成了《天津市城镇再生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经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194-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原《城镇再生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DB/T29-194-2010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018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