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10•28”大港仓库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天津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打好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部署落实。
2018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
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天津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10·28”大港仓库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打好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攻坚战,按照《天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津建质安〔2018〕160号)部署安排,市建委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组长:郝恩海
副组长:王俊河、施航华、王斌、王书生
成员:质量安全处、市质安监管总队各处室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治理范围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
(二)治理范围
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既有公建二次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在建的仓储、物流工程。
三、治理内容
结合冬期施工特点,治理内容以“六防”为重点,做到“五个严查”,具体如下:
(一)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六防”即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火灾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到“五个严查”:一是严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严查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是严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执行情况,领导带班、条件验收、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五是严查未批先建、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
(二)消防工作方面
细化“六防”中防火灾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消防安全培训、可燃物管理、动火管理、消防检查、消防演练5项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2.临时消防设施是否与在建工程进度保持同步。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配备灭火设施器材,做好维护保养;是否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是否设置施工人员临时疏散通道,并符合要求。
3.办公、宿舍等临时用房使用的彩钢板等建筑材料是否符合耐火等级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
4.建筑外保温材料的使用情况。要加强对建筑外保温材料进场复验和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5.是否严禁违章动火,严格落实电气焊等明火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积极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施工现场自救能力。
7.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对施工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排查
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方案,有关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不间断地自查工作,形成工作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各区支队要对区管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总队各监督处对市管工程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二)督查阶段
在各单位自查排查的基础上,市建委将根据年度检查计划,从11月中下旬至年底,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安全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情况,严查自查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改台账,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总结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改效果,并于12月20日将工作总结报送至总队技术法规处。(邮箱:zdjsfgc@126.com,联系电话:28136000转8053)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市委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严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依法加大检查力度。各单位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的工地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检查无盲区、整改无遗漏。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安全工作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