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委关于精简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要件
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提高勘察设计资质行政审批效率,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党办发〔2018〕2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25号)和《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事项清单的通知》(津审〔2018〕19号)等文件精神,市建委决定精简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要件,并在全市实行勘察设计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要件
凡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的勘察设计企业,在申请市建委负责审批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时,取消考核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设计企业场所证明等申报要件,精简后的申报要件如下:
(一)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新申请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 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内容包括: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净资产合法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的注册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非注册人员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申请勘察资质的,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申请勘察资质的,需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技术装备的购置发票复印。
(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增项、升级、延续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 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内容包括: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净资产合法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的注册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非注册人员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申请勘察资质的,需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技术装备的购置发票复印。
(三)勘察设计企业资质—重新核定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 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内容包括:
新、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净资产合法证明材料;
企业重组、改制、分立方案和过程性文件,法律承续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的注册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非注册人员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申请勘察资质的,需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技术装备的购置发票复印。
二、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1. 市建委对勘察设计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升级、重新核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制。企业自主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勘察设计资质的,应向市建委提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其他申报材料可在60个工作日内承诺提供。经现场审核无误,市建委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并核发资质证书。
2. 企业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增项不得同时超过3项资质,延续不受数量限制。企业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设计专业乙级资质的,在承诺内,不得申请相应行业资质。
3. 企业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勘察设计资质的,核发资质证书一正一副,证书副本备注告知承诺审批信息和承诺期限。企业履行承诺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换发资质证书一正四副,证书副本备注栏不再备注告知承诺审批信息。
4. 企业在承诺期内,不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
5. 企业在承诺期内完成的业绩,不得作为本次告知承诺审批依据。
三、加强监督管理
1. 企业在承诺期限内未提交承诺材料,市建委将依法撤回勘察设计资质。
2. 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市建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报任何其他资质事项,不得承揽新的勘察设计资质任务;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市建委将依法撤回勘察设计资质。
3. 企业被撤回勘察设计资质的,相关不良行为将计入诚信记录,不再允许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审批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8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