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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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3772/2021-0014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住建办〔2021〕3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委实际,制定《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执行。

202176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天津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我委中心工作,结合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任务,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本机关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能、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信息,全面反映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方便企业群众联系咨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

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

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申报表单、咨询服务等公开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程序

2.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实行电子化管理试点,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逐步建立完善电子证照的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业务流程,规范数据信息内容和证书样式,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切实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质量。

二)做好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认真落实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采购信息公开。

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围绕我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署要求,聚集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出台的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科学界定政策解读范围,对于政策性文件,均配发政策解读材料

具体包括:一是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开。二是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及时公布城市建设安全整治相关情况,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明确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三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时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措施,引导理性发展,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四深化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五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六发布推动绿色建造发展政策信息,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提高住房设计和建设水平、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七是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增进公众对审批制度改革的了解和支持。是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2021年天津20项民心工程推进情况。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政策制定部门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单位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依托便民热线、政府网站以及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围绕政策执行口径、执行标准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密切关注我委有关舆情,围绕政务舆情背后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布建设工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政策措施解读,为疫情防控和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未公开的要主动公开。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公众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3.政务网站设立意见征集栏目,集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拟制发文件的意见,助政策完善,从源头避免负面舆情发生。

、围绕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加强对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做好对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内容混杂等情况的调整完善,对于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在网页上进行标注,不能以文件已失效为由删除。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推进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加强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做好对政策文件的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精准性和查阅便捷性。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畅通企业和群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严格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不以征求行政机关意见代替向社会征求意见。组织开展群众走进委办局等参观走访活动,开展我与局长面对面座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丰富拓宽政府开放渠道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住建系统综合执法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督促建立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开形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依申请答复的把关,健全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疑难问题会审、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使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标准计收信息处理费,合理确定申请件数、避免引发争议,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

围绕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工作指导

要从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工作力量,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年内不少于一次。落实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二)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任务落实

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对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任务,要加强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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