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建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和架设设施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17X/2016-0034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建设材[2016]635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建筑市场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建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和架设设施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国施工安全形势仍很严峻,建筑起重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和架设设施作为高危风险作业,始终是社会关注和安全管理的重点。为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习总书记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重要指示精神,细化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特通知如下:

1、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及附着升降设备设施的安装管理,施工起重机械及附着升降设备设施安装单位应结合实际,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审批严格。总包及监理单位要对方案的完整性、内容的符合性、针对性等方面严格审查,做到谁编写,谁负责,谁审批(核),谁负责。

2、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安装拆卸作业监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要强化顶升(提升)、附着作业的技术、安装各项管理工作,按照施工方案要求作业,零部件应完好合格,安装验收不走过场,日常检查不留死角。

3、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推广应用塔式起重机运行记录装置,强化企业主体管理责任。鼓励施工企业、租赁企业建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运行监控系统,应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新型的起重机械自主监管模式。从2018年起凡市重点工程及超百米建筑等工程的群塔作业,应安装群塔防碰撞控制系统。

4、全面推广全金属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提高高层施工消防保障能力,淘汰老旧产品,从2018年开始,附着升降式脚手架的架体、外防护、底部封闭及各层作业平台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加强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安装设计管理,安装、升降及拆除均应编写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编写应认真勘查现场,根据结构形式、施工方式等进行设计和布置,对支座设置、结构受力等进行核算,安装后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附着升降式脚手架设计制造企业应于2016年底前在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办理产品登记,领取登记证书。

5、要加强现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及使用管理,施工升降机楼层卸料通道的踏板、临边防护、楼层防护门等搭设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并要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始终保持安全防护的有效性。为了方便施工作业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高层建筑应尽早安装施工升降机,施工作业面超过10层高度时应安装。且乘坐人数不得超过9人,总包单位要严格控制,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间应设专人监督检查。

6、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及附着升降设备应安排专业人员按时进行维修保养,维修项目要有完整记录。产权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档案记载应与工程同步,做到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7、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管理,备案的施工起重机械应与现场设备相一致,严禁使用未备案或已报废的施工起重机械,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施工起重机械备案标牌必须粘贴在指定位置,凡未粘贴备案标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1612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