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安总〔2012〕55号
关于2012年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全面落实《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建质安总[2012]11号),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总队工作部署,自6月15日至6月21日,市质安总队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专项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共抽查64个工地,重大风险源管理符合率为57.9%。下达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3份,下达整改通知单4份,提出整改建议78条。从检查内容来看,重大危险源辨识清单未经专家论证的为40.5%,未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的为13.5%,专项方案内容未明确重大危险源工艺、工序、设备、条件验收标准及带班领导情况的为18.9%,无条件验收相关记录的为56.8%,未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无带班记录的为27%,未对重大危险源施工部位实施视频监控的为51.4%,重点部位未进行交接检、自检、巡检的为35.1%,重点部位未实施旁站监理的为24.3%,监测单位未编制专项监测方案的为29.7%,勘察设计单位未派驻现场代表的为59.9%。
通过检查发现,重大危险源管理较好的工程是:
1、和记黄埔地产(天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天津和黄地铁广场项目。
2、高银地产(天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117大厦项目工程。
在此,对上述两个项目有关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重大危险源正在施工且管理不到位的工程是:
1、中国人民银行天津支行投资建设,天津建华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国人民银行天津支行项目。主要问题是:重大危险源无条件验收报告,无领导带班制度,无自检、巡检、交接检记录;危险源辨识不清楚;安保资料严重不齐全。
2、天津开发区森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北京中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江苏兴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森泰体育休闲广场项目。主要问题是:未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未执行重大危险源领导带班制度;未执行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交接检、自检、巡检制度。
在此对上述两个项目有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各有关单位未认真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在问题较多,符合率较低。今后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监控力度,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力度,强化重大危险源辨识和条件验收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尽快扭转管理落后的局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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