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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轨道交通工程第二次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本网站/办公室 时间: 2012-12-19 10:10:58

津建质安总〔2012〕135号


关于轨道交通工程第二次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大部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处于地下连续墙施工阶段。为落实冬期施工各项措施,确保冬期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近期,市质安监管总队对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共检查了地铁5、6号线、于家堡枢纽、机场交通中心、地铁2、3号线延长线等19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2家,施工单位12家,监理单位8家,其中,建设单位行为符合率为85.64%、施工单位符合率为83.27%、监理单位符合率为88.82%;工程实体质量符合率为82.45%,工程安全措施符合率为80.18%。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进行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2份,提出整改意见42条;监督封样抽测建筑材料41组,抽测合格率为100%。
  检查结果表明,冬期在施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冬期施工规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意识较以往有所提高,冬施措施到位,没有发现重大结构安全隐患。
  本次专项检查较好的单位和项目是:
  1、天津地铁南站配套交通工程,项目人员能够按照投标承诺全部实名到岗履责,冬施措施落实到位,并在墩柱冬期施工中采用特制彩钢房封闭加温养护,确保了墩柱冬期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路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地铁6号线土建施工第12合同段天泰路站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落实到位,工程档案整理规范,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准确。建设单位: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扩建配套交通中心工程1标段,在基坑开挖阶段能够较好落实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各项管控措施基本到位,保障了基坑开挖安全。建设单位: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同时在检查中还发现个别项目文件落实不到位,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违标盲目施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市场行为方面
  部分中标的施工或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实名制到岗率偏低,平均实名到岗率为63.2%,且部分人员变更未有变更手续,特别是建设单位对人员实名制管理不到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对各参建单位实名到岗人员进行核查,对不能实名到岗履责的单位未能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二、工程质量方面
  部分车站冬施方案和监理细则照搬照套规范,缺乏针对性;个别车站深基坑钢支撑未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车站地连墙混凝土浇筑测温记录不齐全;钢筋直螺纹加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并存在负温焊接现象;部分钢筋材质单数量与试验报告不符,钢筋检测项目不齐全的问题较为突出;质量控制资料填写内容、签字盖章不齐全,内容与实际不符;部分监理单位旁站记录、巡视记录内容不全面、不准确。
  三、工程安全方面
  部分项目现场使用违规电器、非标电箱,开关箱串联;农民工宿舍临时用电线路敷设不规范;小型机具防护不到位;特工种人员不持证上岗;动火施工监护记录不齐全;起重设备未严格执行进场安全验收制度;冬施交底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个别项目文明施工存在现场物料堆放杂乱、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
  存在突出问题的工程是:
  1、天津地铁5号线与2号线换乘靖江路站工程,未能按照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编制冬施方案,现场地连墙冬期施工均无冬施措施,钢筋低温焊接,现场履带吊未办理使用登记,民工宿舍无取暖设施,监理工作流于形式。
  2、天津地铁5、6号线工程文化中心部分第2合同段,现场人员实名制到岗率较低,质量控制资料整理不规范。
  在此对上述两个项目有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违规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全面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各项冬施措施,并针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全数自查,凡冬期施工措施不到位和暂停施工的项目,不经复查合格,一律不得继续施工。市质安监管总队将进一步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冬期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现场实名制到岗情况、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情况、重大风险点位施工条件验收等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全市通报。

2012年12月18日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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