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质安总〔2013〕33号
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情况的通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区(县)监管支队、各有关单位:
2013年第一季度,市质安监管总队及各区县监管支队持续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监管,并按照《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制度的通知》(建质安总[2011]26号)文件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水泥、混凝土、砌块、防水卷材、保温材料、门窗、电缆等17种原材进行了监督封样抽测。累计抽测建筑原材料755组,合格745组,不合格10组,合格率99%。对于抽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建筑材料,在各相关单位的严格监管下已全部退场。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封样抽测情况
(一)钢筋
共抽测576组,合格568组,合格率98%,不合格8组,不符合率2%。发现的不合格品为:
1、玉翠园项目二期: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生产的四组钢筋分别为HRB400E直径10mm钢筋,不合格项为化学成分Mn(%)偏大;HRB400E直径12mm钢筋,不合格项为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偏小;HRB400E直径14mm钢筋,不合格项为重量偏差较大;HRB400E直径16mm钢筋,不合格项为重量偏差偏大、肋间距偏大。该工程三方质量责任主体为:
建设单位:信置房地产开发(天津)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市泉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路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富兴御园项目: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两组钢筋分别为HRB400E直径12mm钢筋,不合格项为重量偏差偏大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偏小、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偏小、钢筋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偏大;HRB400E直径14mm钢筋,不合格项为重量偏差偏大、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偏大、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偏小、钢筋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偏大。该工程三方质量责任主体为:
建设单位:财富兴园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成林道北侧房地产项目B地块: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生产的HPB300直径6.5mm钢筋,不合格项为外观尺寸不合格。该工程三方质量责任主体为:
建设单位:天津市天房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4、龙泽天藴住宅一期项目:河北钢铁唐山分公司公司生产的HRB400直径14mm钢筋,不合格项为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项目不合格。该工程三方质量责任主体为:
建设单位:天津市兴城投资发展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龙城监理有限公司
(二)电线电缆
共抽测21组,合格19组,合格率90%,不合格2组,不符合率10%。发现的不合格品为:
中国联通滨海新区通信枢纽楼项目:天津市小猫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WDZA-BYJ-6mm?电缆,不合格项为导体电阻、外径尺寸不合格;天津天缆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N-RVS2×1.5mm?电缆,不合格项为导体电阻、外径尺寸不合格。该工程三方质量责任主体为:
建设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京雄科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除以上建筑材料外,市质安监管总队及各区县监管支队还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水泥、混凝土、砌块、保温材料、门窗等建筑材料进行了封样抽测,共抽测158组,经检测全部合格。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抽检,仍然发现有个别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因此要求:
(一)各工程项目要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建筑材料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项材料验收、复检制度,严防不合格原材用于建设工程。各工程项目进行原材采购时要选取诚信材料供应商,严禁采购低价假冒劣质产品。对于历次封样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厂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联合对每一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进行见证抽样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建设工程。
(二)市质安监管总队及各区监管县支队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工作力度。对施工现场原材抽样检测不合格、未按规定见证抽样送检复试及出具虚假报告等情况的工程项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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