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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节能暨门窗、幕墙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 2013-11-25 09:56:00

津建质安总〔2013120


关于建筑节能暨门窗、幕墙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规划管理处,各区(县)监管支队: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关于开展建筑节能暨门窗、幕墙安装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津建质安总[2013]109号)要求,市质安监管总队于1010日至19日,在我市开展了建筑节能和门窗、幕墙安装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共检查在施工程46项,建筑面积304万平米,其中质量行为482项,合格425项,合格率88.17%;安全行为221项,合格214项,合格率96.83%。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4份,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1份,提出整改意见176条。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参建单位能够落实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建筑节能和门窗、幕墙安装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严格,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质量方面

1、建筑节能工程

现场节能工程图纸变更未经原图审机构进行审核;节能设计变更后未进行节能技术资料备案;未能提供节能备案登记表;粘结保温板材前,未对外墙基层进行处理;外墙保温板材粘结面积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防火隔离带未按设计要求留置;个别阳台保温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见证送样检测试验室不具备见证资质;嵌固带原材料进场无报验资料;门窗洞口角部未采用整块石墨聚苯板切割出洞口。

2、门窗和幕墙安装工程

门窗分包单位未能提供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津证、交易证; 门窗施工方案针对性差; 玻璃资料不齐全;门窗主框固定件间距过大,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门窗副框未填充保温材料,不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石材幕墙现场使用快固结构胶,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二)安全方面

1、安全防护

首层安全通道未搭设防砸棚;个别临边防护未固定;施工电梯防护门随意开启,防护门制作安装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无法起到防护作用;电梯井道内未设置平网。

2、机械设备

部分吊篮限位器失灵,且私自改装;电梯司机无证操作。

3、施工用电

手持电动工具未与开关箱连接,不符合三级配电要求;现场临时用电二级电箱存在一闸多机现象。

4、文明施工

在施建筑物内有仓储现象。

对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他们是:

1、南开尚斓苑项目。建设单位:天津融侨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泰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亚安科技物联网之智能监控产业基地工程。建设单位:天津市亚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北方建设监理事务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重视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下一步,市质安监管总队将不定期对我市在施建筑节能和门窗、幕墙安装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巡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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