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质安总〔2014〕95号
关于2014年第二次建筑施工机械专项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规划建设管理处、各区(县)质安监管支队、各功能区、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关于开展2014年第二次建筑施工机械专项大检查的通知》(津建质安总[2014]70号)要求,市质安监管总队于10月29日至11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机械专项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建筑施工机械59台,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提出整改意见49条,整改回复率100%。
二、通报表扬的项目和企业
本次检查发现大部分施工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比较完善,责任落实到人;塔吊等设备安装规范,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基础围栏整齐,电气连接符合要求;设备维修保养及时且记录齐全,内业资料完整,按照规定办理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通报表扬的项目和企业是:
1、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北京华捷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东丽区新立示范镇A区住宅三标段项目;
2、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天津建工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仁恒海河广场13号楼工程项目。
三、通报批评的项目和企业
本次检查中也发现个别施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建筑施工机械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设备失修失养,个别安全限位缺失,带病作业严重;租赁合同、安全协议、相关检查验收记录缺乏有效审查,管理程序流于形式;起重机械安拆方案缺乏针对性;机械使用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设备存在以租代管的问题,相关人员履责不到位等。通报批评的项目和企业是:
1、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建艺国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福保产业园(二期)15-18#厂房项目;
2、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天津港保税区中天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塘组团三号还迁房佳成苑项目。
市质安监管总队将对上述涉嫌违规违法的项目和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机械管理制度,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管理。市、区(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机械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绝不姑息。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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