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质安总〔2018〕9号
关于2017年第二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津建质安总[2017]87号)要求,11月25日至12月28日,市质安监管总队对我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开展了2017年第二次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地铁4、5、6、10号线及地铁1号线东延工程67个标段共78座车站,3个车辆段。目前5、6号线及地铁1号线东延工程主要进行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工程收尾,4、10号线目前在施的7个标段共6座车站,1条出入段线,1个车辆段。涉及建设单位1家,施工单位58家(含设备及装修单位)、监理单位17家。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提出整改意见78条。
二、检查总体评价
检查结果反映,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扬尘治理相关规定,能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消防风险管控、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受检各在施车站及区间质量安全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检查过程也发现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弱电、FAS、消防等单位设备安装不规范、成品保护不到位、施工过程资料不齐全等问题,部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还需进一步提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4、10号线个别项目经理变更手续不齐;5、6号线装饰装修及系统设备安装单位项目经理到岗履责率差;部分系统设备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二)工程质量方面
部分机电单位空调及防排烟系统风管漏风试验未做,部分机电单位通电试运行试验及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资料填写不及时、不规范;喷淋系统严密性试验记录中稳压24小时内容不齐;个别机电单位空调多联机系统制冷管道气密性试验、管道隐蔽、管道吹污试验未做。
部分供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隔离开关机构箱二次线缆敷设接地线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杂散伸缩缝连接线缺失;部分桥架、线槽跨接线缺失或连接不规范;部分设备管线存在锈蚀现象;部分柜体保护缺失,存在变形、污损问题;部分房间的设备机柜未设置线缆标识;部分消防栓箱栓头部位保温施工不规范,影响栓头使用功能;个别设备房间存在洇渗现象,设备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三)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防火区域的封堵不规范;部分项目穿越楼板和过墙孔洞封堵不严;部分装饰装修单位楼梯安装施工过程中临边孔洞防护设置不严;部分项目临时用电闸箱周边杂物未清且线缆未做防护;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单位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个别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锈蚀、掉压、零部件不齐全。
三、通报表扬的项目
(一)由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天津市华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天津地铁10号线9合同段柳林路站,能及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自查自纠,对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安全资料整理归档、消防风险管控、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地铁4号线曲阜道站,推行施工“标准化”管理,现场各功能区严格按照标准化图集要求设置且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四、通报批评的项目
(一)由天津建设装饰有限公司施工的6号线解放南路站、洞庭路站、梅林路站;中建七局装饰有限公司施工的6号线尖山路站、黑牛城道站、梅江道站,车站照明线路部分裸线,未使用柔性导管;部分柔性导管与灯具壳体未使用专用连接件。
(二)由天津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天津地铁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17合同段工程,400V房间动力变压器上方存在洇渗点未及时处理,设备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五、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针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下一步,市质安监管总队将重点对地铁4、10号线质量安全现场管控、冬季施工制度管理及落实情况、现场扬尘治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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