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logo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 > 执法检查通报
执法检查通报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 > 执法检查通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2021年建设工程主体在施项目建筑市场 质量 安全检查执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天津住建网/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时间: 2021-12-08 17:25:00

各区住建执法支队,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建设工程主体在施项目建筑市场 质量 安全检查执法的通知》的要求,市住建执法总队于923日至1028,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主体在施项目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检查执法活动。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房屋建筑工程42项,建筑面积241万平米;抽查轨道交通工程5项;抽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2项。建筑市场方面共计检查426项,合格397项,合格率93.19%。质量方面共计检查2348项,合格2140项,合格率91.14%。安全方面共计检查2613项,合格2255项,合格率86.30%

下达建筑市场反馈意见表29份,提出意见60条;下达质量安全反馈意见表129份,提出意见884条;下达整改通知书7,提出意见38条;下达执法建议书17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重点抽查了项目参建单位建筑市场行为、质量管理行为和安全管理行为等。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是:

建筑市场方面:有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中标人员未到岗。

质量方面: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差,审批不严格;进场原材料把关不严,防水卷材复试缺项,钢筋加工区钢筋标识牌内容不详实;箍筋加工尺寸把控不严;混凝土几何尺寸控制不到位;施工资料把控不严。

安全方面:有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有的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记录不规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在现场带班,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交底流于形式、内容缺乏针对性。部分项目安全用具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洞口、临边防护缺失;高空作业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起重、升降机械设备限位装置缺失;电锯无防护罩。生活区宿舍用电不规范;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疫情防控进出场人员记录不详实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同时,市区两级各执法支队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质量安全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2021年建设工程主体在施项目建筑市场 质量 安全检查执法结果公示信息

20211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返回首页|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徽标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