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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关于2021年开展竣工项目质量检查执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天津住建网/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时间: 2021-12-14 18:00:00

全市各级住建执法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住建执法总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计划》及《关于2021年开展竣工项目质量检查执法的通知》的安排,市住建执法总队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竣工项目质量检查执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覆盖全市16个辖区,检查人员、被查项目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抽取,抽查了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竣工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情况、施工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质量保修内容情况。

本次检查建设项目22项,其中房屋建筑项目18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4项。

二、检查执法情况

本次检查执法子项110项,符合110项,符合率100%。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了工程竣工验收;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评、评估和检查,并出具了工程竣工质量报告;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施工单位出具了质量保修书。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出具质量保修书,按照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履行保修义务。

(二)各级住建执法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依法查处。

附件:2021年开展竣工项目质量检查执法结果公示信息

2021年121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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