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住建执法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的通知》要求,市住建执法总队于2023年3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共计52项。下达检查执法反馈表122份,提出整改问题637条;下达执法建议书5份,提出意见9条。
本次检查抽检建筑原材料172组。其中钢筋原材117组,钢筋机械连接5组,保温材料23组,防水卷材12组,安全防护用品7组,砌块2组,塑料管材3组,灯具1组,开关插座2组。采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共计22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执法重点抽查了项目参建单位建筑市场行为、质量管理行为和安全管理行为等内容。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建筑市场方面
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将桩基工程直接发包给专业分包单位;个别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部分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履职;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安全措施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防水专业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将防腐保温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二)质量方面
个别项目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的送样日期不真实,混凝土施工记录中试块留置组数与实际不符;构造柱箍筋弯钩长度不足,后锚固钢筋植筋位置偏差较大、搭接倍数不足;外檐装饰柱用保温材料未使用不燃材料,个别位置保温板粘接面积不足。
(三)安全方面
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提供周边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施工单位中标项目经理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履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开展班前隐患排查;监理单位未针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个别项目物料提升机未编制安拆方案进行安装;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基础不平整、连墙件缺失,模板支撑架体与外架体相连,楼板支撑架局部未设置临边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要求;材料堆放区、作业区多处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个别项目施工现场局部裸露土体未覆盖,未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三、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
(一)华宇电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二期(空港)
建设单位:华宇电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市坤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城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津西枫(挂)2021-025地块一标段
建设单位:天津中海海滔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韩大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五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唐山尚鹏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久盛巨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北辰区青光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韩家墅安置区(1、2地)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津辰仕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辰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大业房屋住宅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精武镇宾水西道延长线2号地块项目三期
建设单位:天津爱情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北方建设监理事务所;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以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为契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隐患的全方位排查工作,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受控。
各级住建执法机构针对此次检查执法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在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
附件: 2023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结果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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