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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2023年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执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时间: 2023-11-01 17:24:28

各区住建委、各区住建执法支队、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的通知》,市住建执法总队于9月至10月开展了全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工作,现将检查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已建成交付使用的玻璃幕墙建筑39栋,重点抽查了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超过10年的,结构形式为全隐框、半隐框,且位于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区域的幕墙建筑。建筑玻璃幕墙产权人安全使用行为和实体共计检查1093项,符合906项,符合率82.9%,其中建筑玻璃幕墙产权人安全使用行为检查部分262项,符合157项,符合率60%;实体检查部分831项,符合749项,符合率90.1%。向有关区住建执法支队下达执法反馈表38份,责成其向责任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8份,提出整改意见187条,其中行为检查部分105条,实体检查部分82条。委托质量检测单位对玻璃幕墙的结构密封胶抽样检测32组,符合率100%。另有6个玻璃幕墙建筑的产权人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了安全性鉴定,并对结构密封胶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区级监管部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履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定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检查计划,检查通知没有经过审批、盖章,检查结束后未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没有形成检查通报。

2.对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信息化监管还不完善,系统里的项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完善,对项目关键信息数据掌握不完整,例如:产权人、竣工交付时间,幕墙面积,结构形式等项目信息无记录。

3.对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业主或者安全维护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系统,大多数以零散普法宣传照片和微信记录为辅证材料,没有形成信息,简报和规范的普法记录表格。

4.对存在问题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业主或者安全维护单位监管缺乏抓手,推动产权人整改工作缓慢,时效性差。

(二)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建筑玻璃幕墙产权人行为检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玻璃幕墙产权人对玻璃幕墙的“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概念不清,玻璃幕墙的日常维护管理尤为重要,但产权单位或安全维护单位在管理中的责任划分不清晰。“日常巡查”可以委托物业或本单位人员自行组织开展,大多以目测观察为主,而“定期检查”则需委托原施工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才能较全面、准确的发现结构性安全问题;

2.玻璃幕墙日常巡查管理制度不健全,检查事项不全面,检查记录过于简单;

3.建成10年以上的玻璃幕墙建筑,因当时对玻璃幕墙的重视程度不高,未建立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或建设单位未向产权人移交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产权人不清楚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指导性作用,大部分产权人没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

4.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报告不规范,用局部安全排查报告代替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报告,无明确鉴定结论;有的产权人做完玻璃幕墙的安全性鉴定后,未对鉴定报告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维修整改。

5.部分玻璃幕墙产权人建立的管理档案不规范、不完整,应包括日常巡查、维护、检修、定期检查、安全性鉴定及大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资料。  

(三)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建筑玻璃幕墙实体检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现玻璃面板破损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更换不及时;

2.隐框或半隐框开启扇下沿未设置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

3.开启扇五金件长期不维护,导致开启扇启闭受阻、五金件及螺钉有松动、锈蚀现象,个别项目开启角度超出规范要求;

4.部分玻璃幕墙的密封胶存在老化、开裂现象,结构密封胶粘接性能的抽样检测工作不及时。

三、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

(一)河东区天津市河东区体育运动中心

(二)和平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三)南开区华城宾馆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整改

相关建筑玻璃幕墙产权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二)严格监管

各区住建委、区住建执法支队针对此次检查执法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在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

(三)严格定期检查和安全性鉴定工作

位于医院、学校、车站、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的玻璃幕墙建筑产权人或者安全维护单位应当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进行安全性鉴定。

(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各区住建委及区住建执法支队在严格检查执法的同时,要组织建筑玻璃幕墙产权人学习《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做好玻璃幕墙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性鉴定等工作,压实产权人主体责任。

(五)落实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制度

新建建筑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建设单位要将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及时移交给产权人,玻璃幕墙产权人应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维护、检修等工作。

附件:2023年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结果公示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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