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25年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6项,建筑面积185.07万平方米;下达检查反馈表50份,提出整改意见307条,其中涉及安全方面191条,质量方面85条,文明施工方面18条,建筑市场方面13条;下达执法建议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10条。
抽查建筑材料122组,其中钢筋原材70组、防水材料7组、岩棉板11组、玻璃棉板1组、挤塑板2组、石墨板2组、网格布6组、保温锚栓6组、瓷砖2组、排水管2组、耐水腻子3组、胶粘剂1组、轻钢龙骨1组、密封胶1组、防水涂料1组、管材6组,上述材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对混凝土构件强度等级采用混凝土回弹法进行抽测,抽测构件15组,抽测结果全部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对各项目参建单位安全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建筑市场行为进行联合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
部分受检项目存在质量控制资料收集整理不完善、不及时,进场材料复试项目漏项(如:中空玻璃未提供复试报告、钢结构未做气保护焊丝的熔敷金属拉伸试验和金属冲击试验、未提供水溶性氯离子检验报告);钢筋隐蔽记录没有明确层数,未标明隐蔽位置、未标明机械连接编号;部分项目层间防火挡板边缝较大,未进行密封式防火密封,现场使用的钢筋有生锈现象;墙体拉结筋搭接弯钩未达到180度;防水台上部砌筑墙体与防水台存在明显错台等问题。
(二)安全方面
部分受检项目存在安全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如: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不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签字不齐全、作业人员进场施工作业前未对其进行三级培训教育、现场管理人员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不齐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临时用电配电箱分路保护零线、重复接地未接,动力与照明未分路设置,使用分路无单独漏电保护器的插排;脚手架外立面密目网未满挂,支撑脚手架与作业脚手架相连,盘扣式承插管件与钢管混搭,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临边防护屋面、电梯井道、楼梯未设置临边防护、模板支撑架钢管变形,未设置扫地杆和顶部水平杆;消防安全灭火器材失效,木方、模板之间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且使用非阻燃材料进行苫盖,临时消火栓打开后无水且消防箱无水枪;手柄自动归零自锁失效,个别项目塔式起重机基础围护结构失稳,挡土墙可见开裂,底部有积水现象,变幅限位、回转限位失效,塔身发生塑性变形,主钢丝绳多处断股达到报废标准;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绳固定处未设置保护措施,限位挡板缺失,盘横梁前低后高,后支架未设置在稳定结构上,安装形式与方案不符、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施工未佩戴安全带等问题。
(三)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受检项目存在裸土未苫盖到位;作业人员在施工区域内吸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等问题。
(四)建筑市场方面
受检项目落实实名制制度严重不到位,实名制管理形同虚设,其中部分受检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未在现场履职。
三、通报问题项目
(一)宝坻区牛家牌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A楼、B楼
建设单位: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镇西老鸦口村村民委员会
施工单位:天津英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中学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投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卓越同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三)河西区津西内(挂)2023-023号地块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联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该项目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四)津南区天南创新谷
建设单位:天津创新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该项目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五)东丽区东丽湖百合澜庭北区商业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我市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安全意识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
(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到位;严格把控建筑材料进场关,加强对建筑材料进场检验管理;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确保检验批次、检验项目符合规范要求。
(三)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今年我市汛期降水显著偏多,对流天气较强,阶段性高温明显的特点,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全面压实安全度汛责任,将度汛责任逐级落实到岗、到位、到人,从严从细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附件:2025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结果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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