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安总[2010]6号
关于转发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功能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程安全质量关系国家投资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市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各项重大建设项目相继开工或高速建设,重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通知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保证我市重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确保不出事。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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