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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 2015-01-22 16:20:00

津建质安总〔2015〕5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建质监[2007]54号)所依据的《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已废止,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部分委发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或进行修改的通知》(津建法便函字【20132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文件予以废止。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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