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执法的通知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执法支队、各区住建执法支队:
今年以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造成多人伤亡,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控,坚决遏制事故高发势头,市住建执法总队决定自4月下旬开始,对全市纳入区级管理的建设工程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执法,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执法”领导小组
组 长:安承明
副组长:王书生、师端平、王绍军、刘学玲
二、检查范围
本市纳入区级管理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
三、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2日。
(二)检查执法小组人员及分工
共分4个检查执法小组,分别由市住建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带队。检查执法小组成员包括随机抽取的3名总队执法人员和4名专家。具体分组及分工如下:
一组:王书生同志负责
检查滨海新区、静海区、北辰区、红桥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
二组:师端平同志负责
检查宝坻区、东丽区、河西区、南开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组:王绍军同志负责
检查武清区、宁河区、津南区、河东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组:刘学玲同志负责
检查蓟州区、西青区、和平区、河北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工程各参建单位资格与资质情况。
(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等情况。
(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危大工程管控落实情况。
(四)工程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
(五)对分包队伍管理及协调管理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执法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检查方案认真开展检查执法。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四铁”的理念,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二)规范执法。检查组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携带执法证件、执法记录仪和执法文书,规范着装,规范执法。受检项目所属区支队至少两名执法人员携带执法文书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三)全市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执法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组要当场责成区支队下达执法文书。区支队要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检查组应当向区支队下达《执法建议书》,责成区支队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检查结果全市通报。
(四)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落实“六个必”的要求,即发现隐患必罚,重点隐患必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关,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必追,该纳入黑名单、纳入诚信体系进行联合惩戒的必惩,触犯法律的必移交司法机关。让执法“长牙”“带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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